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

2016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大纲(夏季高考类)

发布时间:2016-04-11 18:08:14 点击次数: 来源:招生信息网

Ⅰ考试性质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我院根据考生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考试内容

根据高等职业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课程的内容,确定高考数学考试内容。 数学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要考察考生对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要考查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要考察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1 .知识要求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做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3)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2.能力要求

(1) 运算求解能力: 会根据概念、定义、定理、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计算和变形;能分析条件,寻求合理、简捷的运算方法。

(2)空间想象能力: 能依据文字、语言描述,或较简单的几何体及其组合想象相应的空间图形;能够在基本图形中找出基本元素及其位置关系,或根据条件画出正确图形,并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变形。

(3) 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

(4) 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二、考试内容与具体要求

(一)代数

1.集合

集合的概念,集合的表示法,集合之间的关系,集合的基本运算。

要求:

(1)理解集合的概念,掌握集合的表示法,掌握集合之间的关系(子集、真子集、相等),掌握集合的交、并、补运算;

(2)理解符号 Î、Ï、Í、Ê、(/、(/、 EMBED Equation.DSMT4 \o(=,/、 EMBED Equation.DSMT4 \o(= ,/ 、∩、∪、

UA、Þ、Û 的含义,并能用这些符号表示集合与集合、元素与集合、命题与命题之间的关系。

2 .方程与不等式

配方法,一元二次方程的解法,实数的大小,不等式的性质,区间,含有绝对值的不等式的解法,一元二次不等式的解法。

要求:

(1)掌握配方法,会用配方法解决有关问题。

(2)会解一元二次方程。

(3)掌握不等式的性质。

(4)会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组),会用区间表示不等式的解集。

(5)会解形如 | a x+b |≥c 或 | a x+b |<c 的含有绝对值的不等式。

(6)会解一元二次不等式。

(7)能利用不等式的知识解决简单实际问题。

3.函数

函数的概念,函数的表示方法,函数的单调性、奇偶性;分段函数,一次函数、二次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要求:

(1)理解函数的概念及其表示法,会求一些常见函数的定义域。

(2)理解函数符号 f (x) 的含义,会由 f (x) 表达式求出 f (a x+b) 的表达式。

(3)理解函数的单调性、奇偶性,掌握增函数、减函数、奇函数、偶函数的图象。

(4)理解分段函数的概念。

(5)理解二次函数的概念,掌握二次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6)会求二次函数的解析式,会求二次函数的最值。

(7)能灵活运用二次函数的知识解决简单的有关问题。

4.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

指数(零指数、负整指数、分数指数)的概念,实数指数幂的运算法则;

指数函数的概念,指数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对数的概念,对数的性质与运算法则;

对数函数的概念,对数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要求:

(1)理解有理指数的概念,会进行有理指数幂的计算。

(2)了解对数的概念,理解对数的性质和运算法则。

(3)理解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概念,掌握其图象和性质。

(4)能运用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知识解决简单的有关问题。

5 .平面向量

向量的概念,向量的线性运算;

向量直角坐标的概念,向量的直角坐标运算,中点公式、距离公式;

向量夹角的定义,向量的内积。两向量垂直、平行的条件。

要求:

(1)理解向量的概念,会正确进行向量的线性运算(加法、减法和数乘向量)。

(2)掌握向量的直角坐标及其与点坐标之间的关系,掌握向量的直角坐标运算。

(3)掌握两向量垂直、平行的条件。

(4)掌握中点公式、距离公式。

(5)掌握向量夹角的定义,向量内积的定义、性质及其运算。掌握向量内积的直角坐标运算。

(6)能利用向量的知识解决简单的相关问题。

6.数列

数列的概念;

等差数列及其通项公式,等差中项,等差数列前 n 项和公式;

等比数列及其通项公式,等比中项,等比数列前 n 项和公式。

要求:

(1)理解数列概念和数列通项公式的意义。

(2)掌握等差数列和等差中项的概念,掌握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及前 n 项和公式,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3)掌握等比数列和等比中项的概念,掌握等比数列的通项公式及前 n 项和公式,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二)三角

角的概念的推广,弧度制;

任意角三角函数(正弦、余弦和正切)的概念,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

三角函数诱导公式;

三角函数(正弦和余弦)的图象和性质。正弦型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已知三角函数值求指定范围内的角;

和角公式,倍角公式;

正弦定理、余弦定理及三角形的面积公式。

要求:

(1)了解终边相同的角的集合。

(2)理解弧度的意义,掌握弧度和角度的互化。

(3)理解任意角三角函数的定义,掌握三角函数在各象限的符号和同角三角函数间的基本关系式。

(4)会用诱导公式化简三角函数式。

(5)掌握正弦函数、正弦型函数的图象和性质(定义域、值域、周期性、奇偶性、单调性)。了解余弦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6)会由三角函数(正弦和余弦)值求出指定范围内的角。

(7)掌握和角公式与倍角公式,会用它们进行计算、化简和证明。

(8)会求函数 y=f (sin x) 的最值。

(9)掌握正弦定理和余弦定理。会根据已知条件求三角形的边、角及面积。

(三)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直线的方向向量与法向量的概念,直线方程的点向式、点法式;

直线斜率的概念,直线方程的点斜式及斜截式;

直线方程的一般式;

两条直线垂直与平行的条件,点到直线的距离;

圆的标准方程和一般方程;

待定系数法;

椭圆的标准方程和性质;

双曲线的标准方程和性质;

抛物线的标准方程和性质。

要求:

(1)理解直线的方向向量和法向量的概念,掌握直线方程的点向式和点法式。

(2)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直线方程的点斜式及斜截式;理解直线的一般式方程。

(3)会求两曲线的交点坐标。

(4)会求点到直线的距离,掌握两条直线平行与垂直的条件。

(5)掌握圆的标准方程和一般方程以及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能灵活运用它们解决有关问题。

(6)了解待定系数法的概念,会用待定系数法解决有关问题。

(7)掌握圆锥曲线(椭圆、双曲线、抛物线)的概念、标准方程和性质,能灵活运用它们解决有关问题。

(四) 立体几何初步

多面体、旋转体和棱柱、棱锥、圆柱、圆锥、球的概念;

柱体、锥体、球的表面积和体积公式;

平面的表示法,平面的基本性质;

空间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位置关系;

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两种位置(平行、垂直)关系的判定与性质;

点到平面的距离、直线到平面的距离、平行平面间的距离的概念。

要求:

(1)了解多面体、旋转体和棱柱、棱锥、圆柱、圆锥、球的概念。

(2)掌握柱体、锥体、球的表面积和体积公式。

(3)了解平面的基本性质。

(4)理解空间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位置关系。

(5)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两种位置(平行、垂直)关系的判定与性质。

(6)了解点到平面的距离、直线到平面的距离、平行平面间的距离的概念,并会解决相关的距离问题。

(五)概率

样本空间、随机事件、基本事件、古典概型、古典概率的概念、概率的简单性质。

要求:

(1)了解样本空间、随机事件、基本事件、古典概型、古典概率的概念及概率的简单性质,会应用古典概率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2)能运用概率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二、试题结构

(一)试题内容比例

代数 约50%

三角 约20%

平面解析几何 约15%

立体几何 约10%

概率 约5%

(二)试题难易程度比例

基础知识 约60%

灵活掌握 约30%

综合运用 约10%

三、考试形式

1.考试形式:闭卷,笔答。考试时间为75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2.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判断题、解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