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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3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3-22 15:26:48 点击次数: 来源:招生信息网

山东省2013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在种植、养殖、机电、计算机、建筑、财经、商贸、服装、文秘、餐旅服务、幼教、医学、护理、化工、煤炭等15个专业类别安排招生计划,该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当年招生总规模。招生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体检

(一)报名

春季高考报名工作的具体事项,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2] 106号)执行。

2013年15个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范围见附件。15个专业类别中未涵盖的专业,考生需要选报相近的专业类别。

(二)体检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与阅卷

(一)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

春季高考属省级教育统一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属国家机密级材料。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试题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上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试题命制工作由指定单位负责,实行封闭式管理。试题印刷由保密印刷厂承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试题命制和试题印刷协议。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于5月9日领取试题。考试结束后,于5月13日将试卷送至指定评卷点。

(二)考试科目

2013年春季高考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实践基础。各科满分分值:语文、数学各150分,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实践基础各200分,总分为700分。其中,专业理论基础包括本专业类别必须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和外语课程,专业实践基础包括本专业类别的专业技术课程和实训课程。考试试题仍然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山东省2013年春季高考考试说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教学研究室负责编制。

(三)考试安排

2013年我省春季高考的考试时间为5月11日至1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1日

5月12日

上午

9:00—11:30语文

9:00—11:00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理论基础

15:00—17:00

专业实践基础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打印《山东省201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前发给考生。考生持《山东省201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的考点、考场仍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集中设置。考试的组织实施均按照《山东省2013年春季高考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后另发)的要求执行。

(四)评卷、统分

春季高考的考试评卷、统分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于5月14日至21日进行。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客观答卷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评阅,主观答卷评阅由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

评卷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卷点要成立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的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从人员组成、评卷场所、评卷设备到评卷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环节都要制定严密的计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评卷过程的管理,严守评卷纪律,严格掌握评分标准,确保评卷质量。

四、填报志愿

2013年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本人依据《201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按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时已填报的专业类别,选择相应的学校和专业志愿,不能跨类别填报,否则将无法进行投档,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春季高考的本科、专科招生均实行批次征集志愿,随夏季高考相应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同步进行。本科填报志愿前划定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专科填报志愿前划定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志愿填报的办法和时间另文通知。

五、投档录取

春季高考的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投档时,按照各类别考生成绩及各专业类别的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各专业类别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规定投档比例及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

经高校录取的新生,按照录取高校的要求,凭入学通知书和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到高校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高校要按要求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公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征集志愿高校分专业缺额计划等。

(二)高校负责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的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附件:2013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范围

2013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范围

序号

专业类别

涵 盖 专 业

1

种植

种植农学植保园艺蔬菜果树园林农作物土地管理等

2

养殖

养殖畜牧兽医牧医水产养殖海水养殖等

3

机电

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汽车维修农业机械

电气技术电工电子电机与变压器家用电器等

4

计算机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维修

通讯与微机办公自动化等

5

建筑

建筑工民建建筑装饰建筑材料供暖通风给排水市政工程物业管理等

6

财经

财经财政会计财会审计金融统计物价经济管理

工程造价等

7

商贸

市场营销商品经营贸易 商务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等

8

服装

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服装制作服装营销等

9

文秘

文秘公共关系英语韩语法律等

10

餐旅服务

饭店服务与管理旅游导游宾馆服务烹饪食品等

11

幼教

幼师幼教等

12

医学

医学医士口腔影像检验中西医康复理疗药物制剂制药工艺微生物制药工艺生物制药药品营销药物分析检验

中药药剂医药等

13

护理

护理妇幼保健农村卫生保健营养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等

14

化工

化工工艺化工分析精细化工硅酸盐高分子等

15

煤炭

采矿工程 安全工程 煤矿开采技术 矿井通风与安全 矿物加工工程 地质工程 测绘工程 矿井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