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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4-07 来源:招生信息网 审核: 编辑: 复核: 浏览量: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出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学校介绍

(一)学校全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389

(二)学校地址: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校简介: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德州市唯一的国办高职院校,2013年12月被省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确定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先后被省教育厅批准为春季高考技能考试主考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和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院校、3+2”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被国家教育部评为“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人社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就业前景十佳高校”等40多项省级荣誉称号。

学校占地1190亩,面向全国十三省、市、自治区招生,现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卓越的品牌受到考生和家长的青睐。

学校注重职业素质培养,实行“双证互通”(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养模式,学生在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等赛事中屡获大奖。

学校在全国高职院校中率先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式”、“冠名班”培养模式,实现了毕业生由充分就业向优质就业的转变,多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对全省非师范类院校专科层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排名中,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前列。

三、报考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我校单独招生文史、理工类计划只招收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春季高考计划只招收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且所报单招类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报名时所报专业类别一致。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先在网上报名,再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3月24日—4月11日,考生登录我校http://www.dzvc.edu.cn官方网站,点击“单招报名系统入口”,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考生号(14位)、身份证号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勿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单独招生考试。

(二)填报志愿

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所报专业志愿,夏季高考报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春季高考报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在报名期间(3月24日—4月11日),每位考生只限三次更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机会。

(三)资格审核与公示

考生网报结束后,4月12日-13日我校将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4日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四)现场信息确认

1.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4月15日(全天)到我校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材料,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查看考场。

2.地点: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思齐楼二楼大厅(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3.材料: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材料如下:

(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并按要求贴好照片;

(2)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春(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或山东省春季高考技能考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五)缴费

现场信息确认后,需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按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报名费30元/生,考试费30元/生,面试费30元/生),并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六、招生计划与考试说明

(一)招生计划

序号

拟招生专业

拟招生计划

学制

1

数控技术

30

三年

2

机械设计与制造

10

三年

3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10

三年

4

模具设计与制造

10

三年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115

三年

6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三年

7

工业机器人技术

24

三年

8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5

三年

9

会计

110

三年

10

市场营销

45

三年

11

物流管理

15

三年

12

金融管理

10

三年

13

烹调工艺与营养

10

三年

14

酒店管理

15

三年

15

计算机应用技术

95

三年

16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85

三年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

三年

18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三年

19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25

三年

20

电子商务

5

三年

21

应用化工技术

15

三年

22

服装与服饰设计

10

三年

23

化工生物技术

10

三年

24

工业分析技术

5

三年

25

粮食工程技术

15

三年

26

食品生物技术

10

三年

27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40

三年

28

汽车营销与服务

10

三年

29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5

三年

30

汽车电子技术

10

三年

31

应用电子技术

10

三年

32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10

三年

33

智能产品开发

5

三年

34

建筑工程技术

30

三年

35

工程造价

35

三年

36

园林工程技术

10

三年

37

学前教育

50

三年

38

家政服务与管理

10

三年

合计

939

说明:文史、理工类计划260人,只招收报考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春季高考计划679人,只招收报考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面试(专业技能综合能力测试),试题分为普通高中职业中专两套试卷,各科满分分值:语文、数学各150分,面试100分,总分为400分。

2、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三)考试安排

形 式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地 点

文化课考试

语文

9:00—11:30

4月16日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数学

专业技能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

14:30开始

七、命题与评卷

(一)文化课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制定评分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等方面;同时也包括普通高中毕业生对所选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与兴趣、个人爱好特长、未来就业打算及对所选专业其他相关素质的展示等;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技能水平。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八、录取与公示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公示预录名单:4月20日—24日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4月25日我校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依据《关于做好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山东省春季高考知识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山东省春季高考知识考试。

九、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一)报名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12日前到我校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

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校在复印件上盖章。我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十、报到和复查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一、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邮政编码:253034

咨询电话:0534-2557117、2557118、2557127

学校网址:www.dzvc.edu.cn

交 通:在汽车站、火车站乘2路、102路、112路公交车可直达学校。

十三、温馨提示

未尽事宜,请及时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dzvc.edu.cn)查阅信息。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进程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24日-4月11日

考生网上报名

4月12日-13日

汇总上报考生信息

4月13日-15日

网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命题、印制试卷

4月15日

到校确认缴费、查看考场、领取准考证

4月16日上午

笔试

4月16日下午

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

4月17日-19日

阅卷、统分

4月20日-24日

公示录取考生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月25日

上报录取考生名单

4月26日

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